為進一步盤活存量國有資產,拓展資產運營方式,充分發揮營銷機構的專業力量,經我司研究同意,決定采取公開征集的方式確定國有資產租售營銷機構白名單。現就征集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合作方式
1.我司將不定期向入庫白名單企業(下稱“營銷機構”)提供可供租售的國有資產項目清單,包含每項資產的銷售指導價及租賃底價(下稱“底價”)。該等底價為營銷機構對外報價的最低限價,我司保留根據市場情況調整底價的權利,調整后將書面通知營銷機構。營銷機構成功推薦的客戶(下稱“成交客戶”)須與我司或我司指定的權屬主體直接簽訂正式的《資產買賣合同》或《資產租賃合同》。營銷機構應引導成交客戶將合同總價款或租金直接支付至我司指定賬戶。
2.營銷機構可自行與其推薦的客戶約定并收取咨詢服務費等費用,該等費用與我司應付予資產出售方或出租方的任何款項無關。營銷機構須確保其收費行為及標準合法合規,并明確告知客戶該費用與我司無關。因營銷機構收費引發的任何糾紛、索賠,均由營銷機構獨立承擔責任,且營銷機構不得以其自行收取的費用為由,主張抵扣、截留或延緩支付其應向我司或我司關聯方支付的任何款項(如有)。
3.入庫白名單企業會與我司簽訂《國有資產租售營銷機構白名單合作協議》。在合作期限內,如有雙方協商一致的其他情形,需對協議事項進行調整或補充的,雙方可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相關要求
1.任務指標:每家營銷機構每季度須完成900萬元營收任務(含資產租賃和銷售),其中租賃金額按租賃合同期總租金核算,銷售金額按購房人與我司簽訂的銷售合同金額核算。
2.考核方式:按季度對各營銷機構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每家營銷機構每季度完成營銷任務的80%(即720萬元)視為合格。每季度第一個月營銷機構提供上季度推介租賃和銷售任務完成清單,經我司市場營銷部門確認后,由資產管理部對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并向營銷機構出具考核結果告知單。
3.當季度營銷任務超出720萬元,超出部分可計入下一季度營收任務進行核算。
4.如營銷機構連續兩個季度未完成任務指標,我司有權單方解除《合作協議》,并將其從白名單中剔除,并有權要求其承擔相應違約責任。自移出之日起六個月內,該機構不得再次申請加入本項目白名單。
三、資格要求
入圍企業需滿足下列條件: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營業執照中包含與本項目相關的經營范圍;
3.具有房地產經紀咨詢機構備案證書或合法經營資質的專業營銷策劃代理公司;
4.入圍后須遵守合作協議相關約定;
5.近三年(自申請之日起向前推算)內,在經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及重大執業不良記錄。重大違法違規記錄及執業不良記錄的認定,以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正式文書或官方通報為準。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入圍資格:
1.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
2.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錄;
3.被稅務部門列入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
4.被政府采購監管部門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四、報名資料提交及審核
1.提交時間: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2.提交方式:現場提交紙質資料
3.提交地址:安徽省六安市城投大廈14樓1402辦公室
4.需提交資料清單:
參加征集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到場須出示:(1)本人居民身份證;(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原件;(3)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4)房地產經紀咨詢機構備案證書原件及復印件;(5)《承諾書》原件(須由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司公章)。
代理人到場須出示:(1)本人居民身份證;(2)有效的授權委托書原件;(3)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4)房地產經紀咨詢機構備案證書原件及復印件;(5)《承諾書》原件(須由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司公章)。
凡未能出示前述材料的,視為資格無效,其征集資料不予接收,相應責任由參加征集企業自行承擔。
五、公告期限
1.本公告長期有效,直至我司發布終止通知。我司保留隨時修訂、暫停或終止本公告的權利,修訂內容將提前在六安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官方網站http://m.baoyu579.com/公示。
2.每月5日前(遇節假日順延)審核上月提交的資料,通過者納入白名單。合作期限原則上為兩年,自《國有資產租售營銷機構白名單合作協議》簽訂之日起計算。
3.無論合作期限如何約定,若本公告終止,則所有依據本公告簽訂的合作協議應在公告終止之日同時終止,法律法規或協議另有規定的除外。
六、如對本次征集有任何疑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項目聯系人:朱部長
聯系電話:0564-5136610
附件:1.授權委托書
2.承諾書
六安市國有資產管理運營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七日